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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办法
2012-05-07 11:35:08

发布部门 : 交通部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发布时间: 1983 2 17

 

为加强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管理,坚持基本建设程序,搞好公路建设工作,根据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规定,并结合我国公路基建的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  
  一、一般规定
 

    
第一条     凡属新建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和改建的大中型公路工程项目,均应执行本办法的规定。用养路费改造原有公路的工程项目,可视工程规模情况,参照本办法执行。
 

    
第二条     为了多快好省地进行公路建设,所有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,都要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。
 
 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规定如下:
 
  ⒈根据长远规划或项目建议书,进行可行性研究;
 
  ⒉根据可行性研究,编制计划任务书(也称设计计划任务书,下同);
 
  ⒊根据批准的计划任务书,进行现场勘测,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和概算;
 
  ⒋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,编制施工图和施工图预算;
 
  ⒌列入年度基本建设计划;
 
  ⒍进行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;
 
  ⒎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及开工报告,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备;
 
  ⒏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的规程和规定,坚持正常施工秩序,做好施工记录,建立技术档案;
 
  ⒐编制竣工图表和工程决算,办理竣工验收。
 
  以上程序,在符合审批制度的前提下,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的交叉;小型项目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并免一些程序。
 

    
第三条     可行性研究是建设前期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,它为建设项目的决策和计划任务书的编制提供重要依据。所有的大中型项目,都应进行可行性研究。可行性研究,应通过现场调查和必要的勘探,对拟建项目所涉及的政治、 经济 、军事、社会、环境、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原则问题进行全面研究论证。   通过多方案的比选,   得出技术、 经济 可行,效益高,投资少,工期短的方案(内容可参照交通部[82]交计字2377号文的规定)。
 
  可行性研究报告由批准计划任务书的主管单位审查批准。
 
  二、计划任务书
 

    
第四条     计划任务书是确定基本建设项目,进行现场勘测和编制设计文件的重要依据。公路建设项目要根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现场踏勘,编制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。
 
  计划任务书应包括以下内容:
 
  ⒈建设依据和重要意义;
 
  ⒉路线或独立大桥的建设规模及修建性质;
 
  ⒊路线走向和主要控制点,独立大桥的主要特点;
 
  ⒋工程技术标准和主要技术指标;
 
  ⒌按几阶段设计,各阶段完成时间;
 
  ⒍建设期限和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的建议,分期修建的应提出每期的建设规模和投资估算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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